方城县赵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17
招标编号:JZ-G-20130627-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赵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以宛农综办(20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市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博鱼综合·(中国)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方城县赵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方城县赵河镇境内;
2.3 招标范围: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区内的机电井工程、输变电线路工程、桥梁工程、田间道路,等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具体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特点及施工要求,本次招标共划分13个标段:
第1-4标段:机电井,埋设管道,输电线路工程;
第5标段:高压输变电线路工程;
第6-7标段:桥梁工程(含渠道);
第8标段:田间道路工程;
第9标段:沟渠疏浚工程;
第10标段:农田林网工程;
第11标段:农业措施部分;
第12标段:机井保护装置工程;
第13标段:监理标段;
2.5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必须有凿井作业资格)或凿井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5标段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6-9,11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10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12标段须具有防盗防火类金属制品加工资格;
第13标段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4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以报4个(含4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投标人如果是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超过2个),则投标人只能选择标段序号在前的2个标段中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 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生服务指导站五楼综合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施工报名时须携带:
1-11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凿井资质除外)、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凿井资质除外)、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人员与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承诺书、企业不转借资质不分包项目的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以及本项目无行贿承诺书(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人员与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企业不转借资质不分包项目的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以及本项目无行贿承诺书(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监理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师证书、职称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人员与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证明材料,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承诺书、企业不转借资质不分包项目的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以及本项目无行贿承诺书(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博鱼综合·(中国)官方网站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方城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7231899
代理机构:河南省博鱼综合·(中国)官方网站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0377-63263369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座1202室
2013年 7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