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2016病危桥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15
民权县2016病危桥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6】142 号
一、招标条件
民权县2016病危桥梁修复工程已经民权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民权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博鱼综合·(中国)官方网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民权县2016病危桥梁修复工程涉及民权县花园等18个乡(镇)、办事处,重建病危桥梁36座,工程建设总投资870余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5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第一标段:重建王庄寨桥梁6座;
第二标段 : 重建庄子镇桥梁2座,北关镇桥梁2座;
第三标段:重建褚庙等5乡镇桥梁9座;
第四标段:重建胡集乡桥梁2座、程庄镇2座、绿州办1座、王桥镇1座;
第五标段:重建野岗等7乡(镇)、办事处桥梁11座;
监理标: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险阶段监理服务。
2.4、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技术职称之日计算),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
3.5、 投标人2013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以来的审计报告;
3.7、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投标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为本单位人员,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3.9、施工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项目经理不能重复,若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只能成为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中标人.
4.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10月 31 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博鱼综合·(中国)官方网站(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须项目经理及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人员)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可查询);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期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近三年财务状况;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在投标报名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广汇国贸A1206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除上述网站外,其他网站所转载的相关招标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34920
招标代理机构:博鱼综合·(中国)官方网站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15